2012年2月5日,我婆婆因支气管哮喘加重到当地医院就医,就诊医生开了医学院对支气管哮药喘禁忌的药:倍他乐克,带回家服用,当晚12点多,感觉咳嗽,10多分钟以后突然喘不上气了,赶紧打120,几分钟120到了,说人可能已经不行了,后医院抢救1个小时,死亡。这属于医疗事故吗?该如何处理
-
及时复印并封存病历,如院方过错明确,可直接向院方索赔,不用去做鉴定,如找不出院方问题,鉴定专家也不会帮你找院方问题的。
-
可以起诉。
本律师专打医疗案件,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
保存证据,起诉,鉴定,可以联系
-
倍他乐克支气管哮喘病人慎用,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诉讼,诉中解决鉴定问题。
-
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后咨询,如院方过错明确,可直接向院方索赔,不用去做鉴定,如找不出院方问题,鉴定专家也不会帮你找院方问题的,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从事临床工作十余年,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
属于医疗事故,先和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
建议冷冻尸体,复印并封存病历,然后通过卫生局委托淄博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根据鉴定结果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详情可电话联系。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