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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1月23日晚十时左右被某中学一男教师用刀杀伤,经过在医院住院十日后回家输液十日现基本痊愈,事件发生后,凶手从未到医院探望过,还编造一些假证据,派出所对凶手也没采起任何措施,我多次打电话和所长交涉也没什么答复,说等初八上班再说,同时也没到医院过问此事,派出所是在2月1日下午才到我家向我丈夫询问发生的经过,事隔11天了才过问,今天23日了,正好一个月零两天了,什么处理意见也没有,请问;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期限过去两天了还没结案,到致我丈夫没法去上班,我们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2-02-23 16: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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