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公婆婆全资购买了两套单位集资房,现已可以上市,其中一套面积小点的已经在购买时登记在大儿子的名下,我们和公婆住在一起。现在公婆身体健康,拟召开家庭会议补给大儿子一定金额,然后将面积大点的房子给我们,请问这样的分配形式要怎样才能起到法律效应?是否必须要公婆把房子过户给我们,房子才能不作为遗产分配呢?其他书面形式的约定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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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让你公公婆婆签份赠与协议,将房子赠与你。可以到公证处办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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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赠与方式给付,需要签订协议,最好委托律师代书协议,避免以后的纠纷,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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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凭相关的证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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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