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是他和房东签的。半年一付,6000元。从1月1号算起,到现在还没给。房东把店里的东西扣下了。我总共出了30000元。其中有15000元是给他的现金,他写了张收条给我,是用于店内的硬件建设,包括房租部分。另外有15000元他让我付了货款。现在房租在他手上,他本来答应要去解决却托了快一个月了。他原来没和我说就自己去店里拉走了一大部分货。我们原来没有签过合作合同,但他那张收条上有体现我们是合作关系。。现在超市不开了我就想把自己的钱拿回来,我怀疑他是诈骗我,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