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个问题需要向您咨询,希望得到帮助。有一重组家庭,在婚姻持续期间,买了男方单位的一套住房产权证上只有 男方一人的 名字,后双方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当时购买的房子是男方单位的住房离婚后归男方所有,现在男方想把这套住房卖掉,产权处需要女方的签字,但女方不予配合,这种情形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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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问题你可以电话咨询我!既然有离婚协议,就一切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委托律师提起产权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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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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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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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协商解决让女方去签字。男方也可带上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去产权处,证实该房子为男方所有,看产权处是否可以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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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女方,要求她履行相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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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明该房确实属于男方一个人所有,则产权处不能如此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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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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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