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纳汇错账户,使一员工不当得利,该员工取走钱后不告而别离开公司,去了家新单位。但具体地址在哪里不知道,但肯定是在上海。他原籍是南通,公司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有他原籍的住址。但事件发生地在上海,现在人也在上海,他工作长期一直在上海从事建筑工程工作,只是具体地址不知在哪里。请问能在上海法院起诉立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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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想在上海起诉对方,那么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在上海居住满一年以上且你有被告目前的联系地址,否则你只能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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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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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起诉,如果你能证明对方在上海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你可以在上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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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证明他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住所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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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经常居住地的证明才能在上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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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