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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在南京,2011年10月,在南京一家营销公司的宣传下,购买了外市的一个商铺,没有贷款。现在问题是: 1、在没有和我协商、合同中也没有条款的情况下,开发商便收了我几百元的产权代办费。查了一下,没有任何收费依据,怎么办? 2、如果两证办下来后,我要转让,满5年和不满5年有无区别? 3、转让时我要交哪些费用?这些费用有无固定的计算方法? 4、以上问题在购房前营销人员和开发商都未提及,合同中也没说明,我想退铺,行不行? 5、两证还没到手,但随时可以去办,退铺或转让是否一定都要两证到手才行?谢谢。

合同纠纷
2012-02-22 23: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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