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孩子刚40天,我请问如果我现在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是一直都判给我,还是以后他有机会拿走的。当然前提我是会善待孩子。婚前他买车办贷款,他银行信用有问题办不下,是我的名义签的贷款,车子才提出来一个月。请问离婚后我是否需要承担车子的贷款费,还有车子的所属权在谁?他昨天出车祸,撞人了,全责在他,车子几乎报废了。他用我的信用卡刷了2万块,没有还银行,离婚后我能否要求他偿还?婚后他从没有给过我生活费,怀孕期间也长长从我钱包和卡里偷偷拿钱花,我在医院生孩子他还头走我的卡去拿我的工资。事后也没有跟我说,是我自己发现。做月子期间婆婆连着10天不给我准备早饭,几乎不怎么带宝宝的,他也是每天开车出去到后半夜回来。我现在宝宝40天,跟他要生活费,他不肯,要我把孩子给他妈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