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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0年11月在单位工作时受伤,于2011年1申请了工伤认定,但当时不知道有伤残鉴定,请问我现在可以从新申请吗

民事相关
2012-02-22 16:47:1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你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条文如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你好,治疗完毕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 您好!可以。
  • 可以,尽快与律师联系
  • 治疗完毕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 可以申请的。
  •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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