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影楼订的婚纱照,在试服装的时候实在挑不出合适的,就加了990元,在试衣服的过程中服装师让我在他家租婚礼当天的礼服,开始我没同意,当交完990元以后,她说给我个优惠,再加700元可以租两套婚礼当天的衣服,我当时头脑一热感觉挺合适的,就又交了700元(我既没有试婚礼当天的衣服,也没看见婚礼当天的衣服,服装师只是说不着急,过两个月她家会进一批新的)。当时签字的时候她只说在这签字,我也没仔细看合同,等回家以后才发现合同下面写的以套系形式订的礼服,佳期礼服不退,也就是那后来交的700元不能退。但是我家是外地的,因为种种原因,我不能在这边订这个佳期的礼服了,我就店里要求退款,他们说这是套系形式订的,前面的990元你已经享受到了,单子已经进入流程了,佳期不能退了,可是我不能享受到后来的700元的佳期服务,我没享受到也不想享受这项服务,为啥就不能够退钱的,所以我想问问您这钱能退么?有法律依据么?我该怎么解决这件事?店家说,即使退也只能退全款的百分之七十,这个有法律依据么?急等您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