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是桂林市2000年下岗的国有企业职工。当时企业每月发给我们生活费200元每月,帮助买保险。从2000年到现在,生活费一直是200元的标准,与现在的生活水平相差太大。单单位说是政策就这样规定的,没有办法提高。请给予我们帮助,给出相关政策规定。我们要如何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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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2 13:44: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