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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厡告结识三年帮办事多次,厡告付出35000元,厡告知我单位和住处,早以将我身份证,失业证优惠证等盗走,找我要56000元,厡告称是购房款现金56000,我给了3000,厡告新乡法院起述后立案又向长垣公安报案,我被以39070元判了诈骗罪,刚到监狱,厡告就来开庭要小孩抚养费,败述。

刑事行政
2012-02-21 19: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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