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电视节目“非诚勿扰”上看到很多男嘉宾都是百合网推荐的,于是就注册了帐号,有位男士加了她QQ,留了电话号码,聊了几天后来相约见面。在肯德基吃饭时,男的说想打个电话,他电话没电了就跟妹妹借电话用。妹妹不好拒绝就借给他了。他拿这电话边打边往外走。当妹妹回过神,人已经没了踪影。妹妹的QQ也被他拉到黑名单了。晚上回家我爱人带她去报警。只是备了案,但是警方说属于债务关系,不能立案。唉。我们都知道是妹妹太单纯上了当,毕竟她是受害者,难道就让社会上这样的骗子继续嚣张继续猖狂的去欺骗他人吗?妹妹非常难过,她想讨回个说法,被骗了感情,被骗了电话,虽然是她单纯造成的。可是那个骗子也有错吧。就没有方法制裁他吗?恳请律师帮我们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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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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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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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陈述情况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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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