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残疾人,义务代邻居咨询下她的残疾女儿的低保申请。委托人是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她的女儿因患脑膜炎后遗症,几乎成了植物人,吃喝拉撒全靠老人照料护理抚养。据委托人说,在今年之前,她已为女儿领取了两年的最低生活保障费,但是今年在没有被通知前被取消了。据老人口述,她咨询了户籍所在地乡民政主管,答复是因为原低保人户口在其兄长家一起,有法定监护人。事实是,申请人的户主即兄长,本身也是轻度残疾人。(一眼睛失明,体能懦弱) 律师,农村的现实情况不知您是否知悉,儿女赡养父母都难得有经济能力尽责,何况姊妹乎!请问,象我委托人这样的情况,除了单独立户以外,还有什么其他办法申请享受低保吗?谢谢您!

其它综合
2012-02-21 12:30: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