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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我被一无驾照且喝醉酒人骑摩托车撞伤,我做了两次手术,我是一名下岗职工。这次事故致使我到目前为止都不能去上班。现在我请问我在打官司中,我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费是怎么计算的。

交通事故
2012-02-21 13:57: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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