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让区**商品房交房合同约定2011年10月31日交房,目前该房未有两书一表,业主拒收房。开发商承诺免11-12年的采暖费,三年的物业费,但要求业主必须在3月15日前收房,请问:1、房屋未有两书一表开发商交房是否违规,2、业主未入住承担采暖、物业费合理吗?3、合同约定开发商“市政未配套”影响交房期的条款合理吗?这房号称是大庆重点工程,那么为什么重点工程市政不配套?弱势百姓买一套水电暖、燃气不配套房子、、、、,目前水电暖气有了,据开发商讲2012年6月能办回两书一表,现在能收房吗?业主收房住问题、事故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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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所要交付的房屋没有两证一书,说明未经过房产管理所整体验收,是一种违规行为,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同时可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业主如收房,须承担收房后的物业费及取暖费,收房前的物业及取暖费应当由开发商负担,不应当由业主承担;至于配套设施的问题,主要看合同中的约定;建议业主在房产管理所整体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再收房,这样才能最好限度地保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再回复或联系。祝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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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可以拒接房子。2、房子没接收之前不应该交物业费、取暖费。3、开发商以市政未配套不是开发商预期交房的理由。4、什么时候有了竣工验收备案表什么时候再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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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未入住不应当交纳物业费和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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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