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现在在住院,是工伤,他在是去年10月初去那上班的,去年12月16日出事的,请问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怎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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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应尽快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进而确定伤残等级,之后计算各项赔偿数额。要注意不要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期。所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很繁琐,如需要,可与我联系详谈,协助办理,以便更好的维权。主要有以下赔偿项目
1, 医药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费。
3,残疾辅助器具费。
4,停工留薪待遇。
5,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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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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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确定具体工伤索赔金额和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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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级别来计算具体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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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评残后才能确定,伤残级别不同待遇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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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级别来计算具体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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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