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旅客在我公司前台购买两张2月18日大连到哈尔滨的航班,出票中因为客人当时着急所以先付给了我机票款1040元(刷卡),后我给客人送票,送到他所在的工作单位,把行程单交给他,他进行检查后说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我离开了,但是在2月19日旅客给我打电话说机票的日期不正确,说应该是2月19日的日期,客人重新在别处购买机票,要求我公司赔付他的损失(后买的机票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请问我这样的事情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经济相关
2012-02-20 20:09: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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