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村是一个经济集体,即属于一个经济合作社,但改革开放以来,土地分为两个生产小队分别进行承包经营,现村里因人口变化,把两个生产队的土地统一起来再进行发包,即重新分田到户,引起人少地多的生产小队反对,请问村的做法是否合理?

经济相关
2012-02-20 21:49: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