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定为他主我次责任。然后各自保险公司定损,我是开了9个月的新车,去4S店维修,预计费用1万多,后我入的平安保险给发来短信,说我定损金额为9203元三者冀XXXXXX定损金额为3800元,问保险公司说交强险互抵2000,从我的修车费用中刨去2000,我有几点疑问:1、9203是给我的修车费用吗?3800是对方的吗?可是我修车得1万多,不够的怎么办?2、交强险互抵2000,就是从我的修车费中刨去2000什么意思?3、主次责任是三七分吗?从哪体现呢?4、还有保险公司说我得自己先垫付修车费用,然后报销去,是这样吗?我如何领取赔偿金?需要什么手续?补充下,对方已修好车了,花了2000多,3800是给他的修车费用吗?他还用不了余下的怎么处理?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急盼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