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原告(女)感情很好,去年9月份领结婚证,打算去年年底举行婚礼,年底给了彩礼,后因为家长的问题被迫要离婚,我俩本来一直在坚持不离婚,但原告突然起诉我,理由是我素质低下,人品太差,要求离婚。事已至此我也对这种人也很失望,现在我也想离婚,但是他们不返还彩礼钱。如果我也要求离婚,那算不算是我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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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的彩礼如果进行了结婚登记并且已经共同生活就不能要求退还,如果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或者登记之后没有共同生活才可以主张对方返还所有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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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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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同生活过了,礼钱一般不会退的
2 算你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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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及时聘请律师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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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同意离婚 不等于说你败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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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有败不败诉的问题,如你们没有共同生活的话,是可以要求退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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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代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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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