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骑电车正常直行,在丁字路和前方左转轿车相撞,造成我的电车损坏;左腿不能站立,我方报警,对方报保险公司,经交警现场查看签字后(当时我也没看交警要我签的是什么方面的字,只是给我说过丁字路口斑马线要推车步行,骑车过也有一定的责任),处理事故的交警说去医院看病吧,我就被自己人送医院了(当时喊肇事司机说随后到)。到医院经检查,左腿局部轻骨伤,关节内侧副韧带严重损伤,现在打石膏住院11天了,期间大小便很不方便,后经医生同意,办理了出院在家休养,待10天后在去医院拆石膏复查,出了这件事故既影响了我和家人的身心,又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给肇事司机打电话不是不接就是推托,说是既然经公了就等看完病到交警队再说;对肇事人行为我很不理解,同时,请教律师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才能将该事尽快了结?我的医疗费肇事者都能给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