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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他朋友两个人一起去偷盗,被发现后他朋友说了句:在过来砍死你们,〔并没有动手〕后来开车逃逸,车翻了,人跑掉了,东西没带走.后来我朋友投案自首,现在派出所以抢劫罪将他拘留,请问这算抢劫罪吗?

刑事案件
2012-03-10 16:54: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种情况下属于以暴力相威胁抗拒抓捕,属于转化的抢劫罪。
  • 根据你所说的,不应当是抢劫罪,而是盗窃罪
  • 应该是盗窃罪
  • 应该是涉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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