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家老房(他们老人祖产),现在岳父岳母他们现在想重建,我(女婿)和他们一起居住,岳父岳母要我一起出资(我出2/3,30万左右), 首先他们不同意房产过户到我名下,只愿意接受采取签署协议方式,新盖的房计划建4楼,他们意思是将来房屋出租由我们(我和我老婆)收取(房子靠市区临街,所以可以出租),等他们去世了,房产所有权由我们继承,在他们老无劳动力时由我们赡养。 现在我面临的问题,一是我无法保证我和我老婆是否会离婚,现在有时候会经常出现矛盾,我特别想离婚的感觉,但是有孩子,我不希望离婚,她父母也不同意离婚,所以我担心到时候无法忍受最终离婚。离婚后我出资的钱怎么收回来,她们没做生意,也没怎么工作,唯一的资产就剩下房子,到时候我又能怎么办?二是即使婚姻未出现问题,但是老人可能会出自自己的考虑,可能会对遗嘱这种协议重新订立,那之前订的遗嘱就会失效,那我到最后可能也会落下两手空空。 请问下我们这种情况,签定什么样的协议可以达到未经过我的同意,他们重新另订立财产继承无效。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可以达到协议一旦第一次签定后面更改或另立遗嘱均无效,只能以第一个协议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