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与我的继父生活多年,两人没有办理结婚证。继父一个人一个户口本,我与母亲和继父的两个儿子同用一个户口本,户口本上继父的两个儿子与母亲的关系写的是母子关系。
09年母亲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登记写的是母亲的名字。房子办理的是按揭,需还款10年,现在已经还了1年。房子的首付是母亲借的,月供是我供的。
母亲买的这套房子是为我买的,后悔之前没有写成我的名字。现在想咨询一下,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避免日后我与继父或继父的两个儿子为房子引起纠纷?
-
由你母亲写一份赠与协议,办理公证,等归还完贷款后,办理过户。
-
分两种情况:一、如果你母亲和你继父是在1994年12月之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那么即使他们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也成为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那么该套房子虽然写的是你母亲的名字,仍然是你母亲和你继父的夫妻共同财产。二、如果是94年12月之后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那么不成立事实婚姻,该房屋为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母亲可以写一份遗嘱,把房子给你继承。
-
您好!写份协议,建议委托律师办理稳妥。
-
可以要求分家析产
-
可以请律师代为起草相关材料。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