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1年12月5号进现在的公司做营业员的,一周之后跟老板签的劳动合同,合同被老板拿走了。同时还要求我们写了一份自愿放弃保险的申请书,这样算违反劳动法吗?还有今天被老板辞退了,给我按了个莫须有的罪名,说我不服从安排,请问我要怎样做可以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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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原因辞退,需要公司按年资赔偿,一年一个月,半年半个月,不满半年按半年,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工资标准按上一年度个标准,可以协商解决,不行的话,那么可以到你当地的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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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申请劳动仲裁,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要求补交保险。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联系我们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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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仲裁要求双倍赔偿金并要求缴纳社保,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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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违法解约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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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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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