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用村集体的土地20亩,土地承包还有十年未到期,土地被征用了,种的果树,有5年了,怎么样赔偿,地面附属物和青苗毫无疑问是我的,我想请问的是如下几个问题?1:土地补偿费20亩有我的吗,如果有,咋么分配?
2:如果没有土地补偿费,村里是不是应该把10年未到期的租金按照现有的价格退还给我?请律师回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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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与你无关,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你所有;未到期的租金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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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与你无关,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你所有;未到期的租金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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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所有,村里应将未到期的租金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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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土地补偿没你份额,租金可退还,地上附着物补偿应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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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