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份我弟和他朋友在饭馆吃饭,无缘无故被一群初中生打了,流了好多血,住院数天,经检查鼻软骨骨折,眼角缝了几针,留下了一道两三厘米的疤痕,爸爸一直放下工地工作在医院照顾他,花了近七千元。事后就报警了,主嫌疑犯那个男生一直没出现,去他家找人也找不到,家长也不愿负责,不讲理。二月份医院鉴定书出来了,弟弟鼻子通气差,前几天也抓到那男生了,我们应该得到那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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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受害人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且打人的人年满十六周岁的话,应构成刑事犯罪,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较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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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打人者满16周岁,伤者构成轻伤的,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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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详尽事宜可以电话咨询或者来我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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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