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与前妻生了两个女孩,离婚后各抚养一个,而我是初婚,现在想要一个宝宝,可是计生办说我没有生育指标,而且要罚款三万。不是说每个妇女都有生育权吗,可为什么我就不能呢?请问专家们,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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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规定 你是不能申请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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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二)一方丧偶且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四)一方丧偶且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生育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7000元。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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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如果不合理,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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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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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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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