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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9月份买了一辆二手轿车放在一家租赁公司出租(当时签了一份租赁协议),到11月份的时候,这家租赁公司将我的车出租给赵某,而赵某却把我的车开去给他的朋友魏某当作抵押,借了魏某3万块钱,之后赵某就人间蒸发了。可是我现在是车找不到(我当时装了GPS,可能是被赵某拆了),赵某也找不到。后来我只有找租赁公司要车,他们只是口头说帮忙一起找车,找赵某,可事实他们根本就没有当回事。(因为他们说我当时签的租赁协议上好像有一条是:“假如车辆被抵押......租赁公司只负责帮忙协调和配合”)这份协议现在他们也不给我看了,具体有没有这一条我也忘记了。 我报警,警察说不受理,我后来找到了这个抵押车的魏某,我们谈过,他也承认车在他那,他把车藏起来了。只是不能还给我,他说车要是还我,到时赵某就不还他3万元钱。只有找到赵某协商才行(这些对话我都有录音)。我晕…..报警不受理,茫茫人海我一个人怎么找啊?有人让我起诉,我起诉谁啊,怎么起诉啊??难道我的车就这样没有了吗?还是漫无目的的等下去……总之我现在是哑巴是黄莲……哪位好心人能帮帮我,教教我,我该怎么办??日后必定重谢!!!

其它综合
2012-02-14 08: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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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