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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祖传玉佩和金扣被女友王*诈骗。2011年5月20日中午,王*将我的祖传玉佩和金扣借走,说过几天还,至今为止联系不上其本人。共计损失至少32000元人民币。之后由于我已经报案,警方已经开始立案侦查,王*的父亲王忠林于2011年11月10日说:“给我一个地址,我用邮寄的方式还给你”,2011年11月11日我留给王*的地址是我朋友工作所在地。王忠林说:“周六(2011年11月12日)邮寄出去,周日(2011年11月13日)就能邮寄到。”我已于2011年11月10日傍晚乘坐火车去北京,2011年11月13日晚上回到沈阳。据王忠林所说快递于2011年11月13日下午2点左右送到了“服之艺”形象设计店,并告知我去取,我回复说:“我正在火车上,晚上才能到,明天(2011年11月14日)去取”结果2011年11月14日早上我朋友去取件的时候说邮件已经在2011年11月13日下午5点左右(天还没完全黑)被取走,取件者竟然还是个年轻女子。随后快递公司和我与王*联系,王*说:“邮件我已经邮寄出去了,到了与没到不归我管”,随后王*挂断电话,从此再也不接电话。 一切人证物证本人手里都有。 请问这种问题法院会立案吗?

刑事案件
2012-02-10 17:06: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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