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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无儿。我是女儿,县城户口,二老一直由我赡养到终,二老家中土地由我经营多年(有缴纳农业税单据)。请问在老人过世后,根据现行政策,我能不能继续享有经营权和享受政府部门土地优惠补贴?

继承
2012-02-18 11: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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