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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与电瓶车发生的碰撞,从一段路口驶过,时速是10公里以下,左边是一排的货车,在出口时突然发现从左边高速来了一辆电瓶车,当时车头突出并排的货车一点距离,立刻刹住车,由于电瓶车速度太快并太靠近货车这边,刹车不住撞向我车头,电瓶车主是位17岁不到的车主受了点轻伤,我报报警并叫救护车送她到医院,付了两千多的检查费与两天住院费,检查结果一切正常,但她家属与我到交警处结案时开口要五千营养费,请问主次责任,我多少,电瓶车多少。并提供建议,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2-14 10:56: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事故责任多少既然已经报警要由交警认定的,在认定下来不服三日内可申请复核,如果医嘱上没有的情况下对方要营养费的理由不成立,具体可电话咨询我
  • 那要看你在哪了,如果你在通辽,你惨了,如果你撞的人有人,那你惨了,前年我在那, 一个老太太撞到我后车门,经过同样,结果我100%责任,而且不不要脸的也是除了正常费用另多要了5000,这种情况就不管他,不死自己去看病,到时找保除公司,一切按正常走,千万别觉着,撞人了,可怜,又花钱看病,又买东西,到时不光你要花所有的医药费,停车费,等等所有的钱,还要多让人额,人家说多少就多少,要不就不出院或者不结案,记住,这钱一定不能先交,有交警队和保险公司出,(那个不要脸的老太太一开始要两万呢,光CT片子就拍了8张,还有核磁,这事你也没法起诉她,因为你是轿车)
  • 因为对方是非机动车,按最新的交通法你100%要负责所有的费用,至于“营养费”的多少,只能你跟事主讨价还价协商后由交警结案。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权限在于交警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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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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