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1年12月发的快递,在送件的时候被送件员给弄丢了,追查到现在也没有结果,现在快递公司还在处理,如果赔付的话只能赔一千块钱,但是实际价值是一万多,收件的时候收件员也没有提保价的事情,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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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保价或没有声明货物实际价值,那么只能按运费的几倍计算来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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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或是面谈,需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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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保价,按邮政惯例最高赔付三倍的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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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快递单上的约定属于格式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你能证明丢失的货物和价值的话,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赔偿,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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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邮递公司一般是格式合同,你可以要求邮寄公司赔偿你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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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