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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参与打架斗殴,对方一人死亡,我的孩子也被打伤,经刑侦队调查,设案人员均已落网.但我从参与打架事件的孩子朋友(已经被逮捕)口中了解,还有一人也参与了此次事件,并打伤了我的孩子。但此人也以经过刑侦队调查,没有被逮捕。我单凭一两个当事人的证词能起诉他吗?

刑事案件
2018-05-31 18:12:2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果经鉴定孩子所受伤害为轻伤且有证据证明为该人所为,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仅是轻微伤,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您委托律师帮助您。
  • 证据很重要,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请当面咨询律师
  • 你好,需要足够证据,法律才会支持的,建议收集证据
  • 1、打架斗殴如果情节和后果不严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如果造成人员伤亡,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2、打架斗殴的人数是否三人以上,有可能涉嫌聚众斗殴罪,指为私仇、为报复、为争霸一方等结成帮伙进行斗殴的行为。 聚众斗殴罪,刑法规定: 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a、多次聚众、斗殴的; b、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c、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3·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为了更好保护自身权益,你可以起诉。
  •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只是公安机关侦查案件过程一个手段。在刑事案件中,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出于破案的目的,都会申请逮捕的。但被逮捕与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没有必然的关系。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是在严格依法审查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符合的就起诉,不合符的就不起诉。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律师介入辩护的几个要点:律师介入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调查及辩护,一是案件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犯罪,还是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等;二是是否属于防卫过当?三是造成对方伤害的程度有多深(有多严重),各方对该伤害结果有无异议?四是双方之间有无矛盾等诱因存在,即对方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多大等?五是律师介入调查后,如何评价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及如何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等。三、结论:以上问题未查清之前,其定罪及量刑都无法准确判断。如需律师介入处理,可电话联系本律师。
  • 证据很重要,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请当面咨询律师!
  • 应当聘请律师正式向公诉机关申明观点,要求将该人一并起诉。
  • 如果仅就民事赔偿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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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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