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工厂员工。04年入职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我办理社保;一直到09年1月才第二次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并开始办理社保;10年3月第三次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11年由于工厂搬到光谷,工厂担心我们不愿跑那么远上班,所以没有跟我们签劳动合同,但是社保一直在交。现在12年2月11号因为我的职位空闲下来,就通知我2月13号就不用去上班了。我内心愤愤但不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
1.我的工作时间为:04年9月28号到12年2月2月11号;
2.我的工资税前1500~1600(会有绩效浮动),扣完保险1200左右;
3.社保缴纳时间:09年1月~12年1月;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大家帮助解答:
1.工厂11号通知我13号不用上班,这个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继续工作一个月?
2.工厂近一年多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我是否能拿到额外的赔偿?工厂一共应该赔我多少钱?
3.从04年到08年12月的社保工厂都没有给我交,全部是我自己出全额自己交的社保,公司是否违法?是否应该给我相应的赔偿?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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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存在违规之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待遇 还有经济补偿金等
涉嫌违法
如有疑问可以面谈 我们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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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你可选择继续工作,或拿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如果你同意解除合同的话,你可以拿到四万元左右的各种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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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选择继续上班,或解除合同。你同意解除合同的话,可以得到各种补偿赔偿四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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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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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行为存在违法,你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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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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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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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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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