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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7日我和前夫协议离的婚,女儿四岁归他抚养,我不用拿抚养费,但每半个月可探望一次。离完婚他父母就千方百计阻挠我看孩子,让我拿抚养费。见不到孩子的痛苦折磨了我快两年,2010年11月末前夫的妈得了子宫癌和类风湿,孩子没有人照顾,从幼儿园老师那得知这一消息,和他家人协商之后把孩子接到我的身边生活至今,一开始孩子的爸爸负责托儿费,其他生活费用我承担,2011年六月开始每次向他索要孩子的托儿费都遭到他的辱骂,2012年9月开始一分钱都不给了,一和他们要钱就耍无赖要我把孩子送回去。我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他每月必须按法律规定尚未责任给孩子那抚养费!

民事相关
2012-02-12 12: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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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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