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是一家私企业务经理,06年到06年12月通过涂改票据,侵占公司2.5万。最近公司才发现,请问是否过了追述期,如果朋友退还公司钱,公司还能起诉他吗?
法律有规定:1.法定最高刑为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而且,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年限刚过五年,可以不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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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个人理解:已过追诉期,如积极退赔,可以争取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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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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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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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朋友仍在追诉期,建议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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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在追诉期内!最好请律师介入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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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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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