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晚上8点左右从邻居家出来回家,路过对方他家门口的时候,注;{他人醉酒}他问我是谁,我说,我叫飞,我们是一个村的,他走到我面前就打我,后来我去他家讲理,他们家人就说不让我们走,还说把大门关起来打我门的人,经过一阵吵闹我们就回家,可没有走多远他们就拿起菜刀就打我们,又是一阵打闹,打的过程中清楚的知道我没有打到他,可后来他说他们骨折了 轻伤,我想请教律师?你们帮我出出注意,他打我在先,拿刀在先,现在他们说是有轻伤,在法律上我构成了什么法律,对方又构成了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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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正当防卫,建议委托律师办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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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言,你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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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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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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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