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福建人,在云南做生意,我是买家(云南),向卖家(无锡)已经支付了6万元的货款。但是汇款过去后,对方即声称破产,无法支付货物,说是之后会还钱,但是催了几次都没消息,至今已有半年左右时间。当时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请问,
1、如果报案,是向公安局报案吗?在云南和无锡报案都可以吗(因为现在人在福建)?
2、 报案的缘由应写什么?合同纠纷,还是欠账不还,还是诈骗?
3、如果报案,我方需要支付什么费用吗?大概多少?
4、报了案后,需要在报案地等待结果吗?
5、举证责任由谁负担?具体是哪些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