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摩托车正常行驶中,一老太突然横穿马路,摩托车已按喇叭提示,还是撞到。事故责任判定是老太主责,摩托车次责。摩托车交纳过强险。老太医药费看掉8000,摩托车主老太医药费全付,还有什么护理费,伙食费什么的也全车主支付,这合理吗?次责全付,主责倒什么都不付?还说要是车主要是没交强险的话,医药费8000没保险也全车主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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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额度是1万,超过1万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
2.护理费生活费按责任大小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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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额度是1万,超过1万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
2.护理费生活费按责任大小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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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国交通安全法目前偏心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在交强险范围内,不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超过部分按责任来分,交强险为12.2万总共。
如果没有买交强险,有的法院确实要车主承担这个12,2万,这一点目前还是有争议的,法律没有明确,不过从道理上讲的通的,只是法律没有明确而已,因为既然是强制保险,你故意不买就是有过错的,因为交强险是法律规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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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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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