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在2011年1月,我与女朋友分手,在无奈的情况下写了6万元的欠条给女朋友(没有证据证明我是遭强迫写下的,但确实是非自愿的),欠条未写明欠款理由和还款期限。到11年7月份,朋友短信催债。我短信回复从2012年7月开始还,到2013年6月还清。再到2011年9月份,我觉得这欠条不是我自愿写的,就发短信给朋友,申明该欠条无效,提出双方重新协商解决此事。朋友回复短信说没有协商的余地,并说要起诉我,但到现在也没有下文。我想咨询下律师先生,1.该欠条(是欠条而非借条,性质是青春损失费,但欠条未写明,也没有证据证明)现在是否有效;2.该欠条的时效如何计算;3.假如朋友在诉讼时效内起诉我该如何应对,目前仅保留了我申明欠条无效的短信和对方说要起诉的短信。
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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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有效的,并且随时可以要求你还款。
具体情况可加Q或电话与我联系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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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注明的话欠条有效的,你需要证明没有借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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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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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帮你打赢官司,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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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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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额不同费用有所不同
2.如有需要可以加1695180880或者可以来电咨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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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欠条以外,对方还要举出其辅助证据来证明借款的事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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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个借条的失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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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