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岁的时候,在老家农村经人认识一个比我大近18岁的男友。先后孕育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因自己得到年龄未到,所以没办结婚证。在接触的两三年里,因琐碎事情经常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在生完了第二胎,他家人让我谎称我自己当时已有22岁去做结扎,说那样主动结扎罚款会少。后来得知此事我父母并不知晓,我父母知道后非常生气。因我们两人矛盾日益激化最后我选择了分开。分开时与他商讨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对方并未同意。至今我们已分开2至3年。在这期间男方也骚扰我的家人,还说些很难听的话给我父母听。在外打工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我们一直就没有联系,所以这两年也没给小孩寄钱。今年2月份,他就到我亲戚家说现在因两个小孩已到了上学的年龄要起诉我,就小孩我领走要我掏几万。我该怎么办?(现在我与他并不在一个城市)
在这件事中,我该怎样做才好把这件事处理好,尽量能把大家的伤害降到最小,现在不可能在与他在一起了。如果一定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件事,我该如何向律师说,争取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