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于去年10月23号离婚,因当时前夫在婚前借了我几W块钱。所以在离婚的那天他打了一个欠条给我。欠条是这样写的。 欠 条 今欠某某人民币叁万元整,于二零零六年10月23日还清。 欠条人:某某 由于当时考虑不够周全所以没有找任何证人,也没有在离婚协议上著名,由于我现在经济困难想提前要回其欠款,请问我有什么办法? 谢谢您尽快回复我给我点意见。

经济相关
2005-04-27 23:24: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复。。我还有一个问题。我今天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欠条上附写欠款人的身份证的号码竟和欠款人的真实身份证号中的数字他错写了一个数字?请问这个会有什么影响吗?因为当时也没仔细核对欠款人身份证,只是另复印了一份欠款人的身份证今天我在看的时候才发现的。。不过欠条人上欠款人名字上按了欠款人的手印。。
  • 还款时间还没有到啊。
  • 律师那这样一个简单的欠条应该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吧?我有朋友跟我说欠条太简单了怕追款不好追?非要到时间才能追还吗?欠条的有效期是不是只有两年?
  • 我不懂法律。所以简单的问题比较多。谢谢尽快回来
  •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谢谢
  • 时间没到,还不能要回。
  • 欠条有效,到时在打吧!
  • 只要欠条上欠款人的名字是欠款人自己签的就没有问题,身份证号码写错在法律上没有什么影响!
  • 没有大的问题,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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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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