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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案子,原告我委托被告加工一批服装,被告没有按时完成并留置加工物,造成原告加工目的没有完成,对下家赔款10万元。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加工材料,应得利润和赔款下家的10万元。因为10万元用的是现金支付,法院判决支持前两项请求,以证据不足以证明赔付事实不予支持。判决以后,原告通过银行重新支付了下家的赔款,取回了现金。以银行支付凭证为据再诉被告赔付10万元。法院以一事不再理为由予以驳回。我认为现金和银行凭证支持的是两个事实。银行支付能证明我的损失已经发生,法院怎么可以驳回呢? 一事不再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袁先生 联系:13301799316@189.cn

民事相关
2012-02-10 16:58: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法律有一事不再理的规定,但由于证据不足被驳回,在搜集新的证据后重新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你可以上诉。
  • 虽然你诉请的事实是同一件事,但前判由于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如当事人又补充了证据诉至法院的,不应该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拘束。故法院的驳回是错误的,建议你在法定上诉期内尽快委托律师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 一事不再理是有规定的,原审以证据不足驳回,如果有新的证据是可以起诉的。和一事不再理是二回事,但是你说的证据是后补充的证据,说明有瑕疵的。
  • 原审以证据不足驳回,如果有新的证据是可以起诉的。
  • 有新证据起诉是可以的。建议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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