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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口腔科医生,2011年9月底,在伤害上班,下班时间交通事故,尾骨骨折,腰部软组织损伤,严重影响工作,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现病假结束,暂未进行伤残鉴定,不知道对方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 同时,本人的医院在我事故病假3个月期间,没有任何的补助,病假结束后不和我续约劳动合同,医院未给我交任何形式的保险,也不作任何表示,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具体怎么样赔偿?

交通事故
2012-02-09 13:22:5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资深交通事故调解谈判律师解答:
    依照《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首先,你的描述属于工伤,但是你为什么没有认定为工伤?那就按照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的话也没什么问题。本来就是工伤和交通事故二选一。但是牵扯到续约的问题。你就要从新考虑你的工伤认定结果了。发生工伤的,应当续约。
    你可以来电、Q、访免费详询。
  • 资深交通事故调解谈判律师解答:
    享受工伤的话,除治疗外你可得50000元左右。你可以选择续约。
    你可以来电、Q、访免费详询。
  • 你好,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诉讼赔偿的的方式维权,需要鉴定,如需可来电沟通详情。
  • 1、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之后,申请工伤鉴定;
    2、与对方协商不成的话,同时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等级结果出来之后要求对方按照标准赔偿与你;
    3、如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 应申请做伤残及三期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索赔。公司方面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详情可来电咨询。
  • 先做工伤认定,在做工伤鉴定
  • 可以获得双份赔偿,也就是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欢迎来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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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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