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外面给小三买了房子,并且两个人在去年生了1个女儿,他在去年起诉离婚,我没同意,他在法院也公开承认有第三者,并且有孩子,还买了房子给第三者.
但他在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两人公开一起生活,因其在本地是个小老板,有一定知名度,周围人都知道他们不是夫妻,这样他算不算重婚?我想问:
1、我可不可以告他重婚?
2、我现在可以起诉第三者,要回我老公赠与的房子吗?
3、第三者以前是我老公厂里的女工,我可以告她破坏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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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以夫妻的名义与他人长期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罪;
2、你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表见代理行为,未经过你追认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你可以主张撤销该赠与;
3、目前没有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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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可以起诉要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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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我给你如下答复:
1、如果他长时间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你是可以告他重婚的。
2、按照现在的司法解释,你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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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构成重婚罪;你可以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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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