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3月和公司签了一年合同,2012年3月份就到期,就在前几天(2012年2月8号)合同还未到期,公司口头提出不跟我续签,让我主动离职。说这样大家面子上都过的去。请问我是否属于事实合同? 公司应该赔偿我几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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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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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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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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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必主动离职,合同期满后可要求公司赔偿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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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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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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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要求公司赔偿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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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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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不主动离职,合同期满后可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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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