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原是镇木材公司职工,后来公司倒闭,公司为照顾职工住房问题,把厂地一部分出租给我家签订50年,并经县里木材公司和林业局研究盖章同意改建危房(我家出资自建),合同规定只有我家使用权没有处理权,50年到期后房子还是国有资产。现在附近村说厂址原是他们祖田,当初生产大队转让给镇政府,转让出租他们有优先权,如今来闹事想逼我家把合同转给他们。如果要打官司,请问我家跟木材公司的合同有效吗?只有两个章,没有经过司法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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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你有权利主张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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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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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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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