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男方应赔偿给女方捌万整,可男方没有钱,要求每个月分期支付,这样行吗,如果他毁约怎么办呢?女方想用男方房子做为赔偿抵押,可不知该怎么办理,如果双方私立抵押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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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期是可以的 2 可以用他的房子抵押 3 注意要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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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私立抵押合同有效,最好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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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期支付,不给的话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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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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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实际上是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确定了一条标准——该笔债务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一方频繁发生借款行为挥霍一空但另一方却毫不知情,或者夫妻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故意发生借款行为,以期通过离婚时对方偿还部分欠款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如果一概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借款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判决由双方共同偿还,显然有悖法理,因此法院在处理婚姻期间的借款时,都会审慎地审查该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以及用途,从而确定该笔债务的性质,最终判定债务的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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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没有关于正常离婚时男方需要赔偿女方的规定,婚姻法规定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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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行公证,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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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一般均可以的,抵押最好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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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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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帮助起草协议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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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